昨天,记者在西南河路、海港路等商业繁华街区发现,随着圣诞节、元旦、春节步步逼近,市区各大商场的促销活动越来越趋向“规矩”,消费者担心的“购物陷阱”正在规范。
为防止商家利用优惠活动欺诈消费者,《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已对“虚假折扣”、“买一赠一”等欺诈行为明令禁止。在市区知名的几大商场,记者发现“买一赠一”的条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具体赠送的品名、数量。
大商场规矩了,小商场的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记者走进南大街一家门口挂着“全场100元起”横幅的专卖店,并没有发现100元的商品,问服务员,才从一个角落里找到几件不起眼的衣款。消费者陈女士说,有一次她买了件高档皮衣,“买一赠一”得到的只是一双丝袜,另一次赠送的还是件过期产品,找商家退换,人家却说是赠品概不负责。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各种价格欺诈行为都有明确界定,消费者应该对各种价格打折、“买一赠一”的活动问个清楚,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可以到消协等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