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县市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现在已进入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
依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选举过程中一个关键性阶段。根据选举法规定,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二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推荐,三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这项工作应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凡依法登记的选民,在本选区内既有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权利,也有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权利。二是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以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名义或选民联名形式提出,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达到法定人数。三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向选区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选区内每一选民与其它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