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男子不到半年时间贩卖了6只金丝猴,昨天,两人被我市警方移交给四川警方。这是我市侦破第一起金丝猴贩卖案。目前,警方已从淄博、潍坊等地的私营动物园查明了金丝猴的下落。38岁的夏某以前在市区做贩蛇的生意,今年6月,他从一个四川生意人那里得到消息:贩卖金丝猴能赚钱。他就找来慕某一起做贩卖金丝猴的生意。6月9日,两人到四川北川县,以3500元的价格买下两只金丝猴,用汽车运至烟台。8月11日,两人又南下四川,用6400元钱买下两只。两人先后4次从南方买了6只金丝猴,然后倒卖给淄博、潍坊的买主,再由买主倒卖给当地私营动物园。两人从中得到近万元的好处。令人吃惊的是,两人竟不知他们贩卖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资料:
金丝猴和国宝大熊猫同样珍贵。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标准规定:贩卖金丝猴(所有种)1只以上和贩卖国宝大熊猫1只以上都属于特别重大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