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欠发工钱 三部门帮你讨薪

来源:烟台晚报  2002-12-20 1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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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劳动监察部门已立案查处200多起劳动用工方面的举报案件,其中拖欠外地打工者工资的案件占近50%。据有关人士透露,每到年终岁末,这类纠纷案件总会大量增加。

  

  在众多举报案件中,前几天发生的40余名荷泽、湖北等地外地民工因工资问题与老板发生的劳动纠纷比较典型。据了解,这些民工今年6月来到烟台开发区某工地承建三幢楼房,10月份工程完工后,民工们的工资却迟迟未到手。一位菏泽民工告诉记者,他们每人月工资300—500元,40多人的工资不是一个小数目。由于所有民工均未签劳动合同,没有合法的相关手续,因此使自己在讨薪过程中处于相当被动的境地。目前,仍滞留在烟的10多名民工已准备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工资。

  据介绍,外地打工者未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以致于在讨薪时陷入被动的现象十分普遍。另外,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打工者工资;许多老板歧视外来打工者,有意添设障碍等,也是讨薪难的原因。

  据悉,很多外地打工者对追讨劳动报酬的方法缺乏足够了解。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因支付工资数额而发生的劳动争议,须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到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从事个人帮工、承包工程或加工业务而被拖欠劳务费、工程款的,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在承包工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出现经济纠纷的,可向市建设局投诉解决。

  业内人士提醒,外来打工者应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并在被用人单位招聘后主动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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