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烟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2月下旬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烟台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烟台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3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