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改头换面走进农村 旧家电交易急需“紧箍咒”

来源:烟台日报  2002-12-17 17: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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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新家电流向农村

  

  近一段时间,回收旧家电已经成为一个行当。据知情人讲,如果单纯把买来的旧家电原样卖出去,挣不了多少钱。因此,不少黑心的业主就走上了翻新旧家电的“致富”之路。一般来说,每翻新并卖出一台700元的家电,店主就能净赚400元,利润高得惊人。

  经过翻新的旧家电都卖到哪里去了呢?大多数流向了农村市场。农民收入较低,购买行为中,价格因素往往起决定作用。不法分子摸透了农村消费者注重价格因素而缺乏品牌意识和售后服务意识的特点,大打“低价”牌。那些旧家电贩子在乡镇的集市上或者店铺里摆着叫卖,不用明码标价,购买方便,还可以砍价,这也符合农民的购买习惯。农民分辨能力差,往往容易上当。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农村消费者具有这样的消费心理,如果冰箱能制冷、洗衣机能转动、电视机有声有画面,价格又便宜,买台旧的使用也无妨。其实,各类家电都有一定的寿命,超期服役的电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酿成事故。

  废旧家电隐患多多

  家电的寿命有多长?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专家说,国内空调、冰箱、洗衣机的设计年限为7年,实际使用年限为8年到10年。彩电的寿命是依据目前彩色显像管的制作工艺水平决定的。彩色显像管的使用期限国家标准规定不低于1.5万小时,若以每天看电视4个小时计算,彩电的寿命正好10年。若彩色显像管的实际寿命为2万小时或更长,则由此决定彩电的寿命可延长至10年以上。而微波炉、收音机、电熨斗平均使用年限大致分别为10年、7年、4年。由此看来,那些经过废品回收渠道进入旧货市场的旧家电,大多数已超过使用年限。

  到旧货市场购买旧家电的消费者,看中的只是旧家电的低廉价格和暂时使用效果,往往忽视了它们的使用年限已经过期的事实。有关专家认为,把旧家电低价回收,修理包装,甚至翻新后,卖到农村市场的做法,实际上是安全隐患一次转移,是对农村消费者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管理办法呼之欲出

  目前,我市旧家电的回收、管理、交易仍处在无序状态,但是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注意到这方面问题。记者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废旧家电的报废标准。对凡是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期的,因使用条件恶劣、电器损坏严重或因技术状况低劣而无法修复的,耗电量、噪声严重超标或电气绝缘强度降低,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家电,一律实行强制报废回收。

  据了解,国家经贸委已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重点。目前已经拟定了《关于建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工作方案》,成立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起草小组,并正在研究制定《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利用通则》。同时,组织开展了电器回收利用技术的开发工作。废旧家电管理办法已是呼之欲出。

  尽管“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和实现废旧家电回收管理还需时日,但对废旧家电买卖的干预却是迫在眉睫,有关部门需要对此进行“重点盯防”。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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