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莱州市多策并举,积极为城乡广大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铺路搭桥,先后有1.25万名劳动者实现了市场就业和再就业,失业职工中累计再就业2915人,再就业率达到83.4%。
莱州市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职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各商业银行配套开办贷款业务,为他们提供小额贷款。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吸纳安置下岗职工,对现有、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当年招用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按有关规定3年内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拓宽渠道。莱州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实现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目前,该市已建成1个中心市场、1个外来劳动力市场、4个镇街二级市场和5个开放式的农村劳务市场,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劳动力市场网络。通过这一市场网络,该市已为劳动力提供再就业信息1000多条,每年通过市场就业的城乡劳动者达5000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