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丢了东西,员工担心发不出工资,竟然偷窃其他公司的东西来“补偿”。芝罘区检察院10日以涉嫌盗窃罪将这3名“忠心耿耿”的员工批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徐某、黄某系我市一扇贝养殖场雇工。今年以来,养殖场丢失大量扇贝,近日老板很生气地说:“海产品都丢了,我到哪儿找钱给你们发工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三人把这话记在了心里。为了补偿公司,自己能按时发工资,3人从11月12日至16日,驾船先后两次窜至开发区夹河口北二海里偏西处,盗窃扇贝笼313套、扇贝7000斤、养殖泡子200余个、缆绳270米投放到自己公司的养殖场,总价值人民币1364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