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参加医保职工代表大会做主

来源:烟台晚报  2002-12-13 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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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关于解决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在晚报刊发后,有关人士特别指出,凡按《意见》参加基本医保的单位,需由单位提出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书面申请报告。

  按照《意见》规定,困难企业参加医保的期限暂定为一个医疗年度,期满后仍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新认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可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改按正常的缴费比例缴纳医保费,其职工可按2000年下发的《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初阳孙朝光)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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