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有“底限”

来源:烟台晚报  2002-12-09 11: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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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我市开始设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最低年限。

  设定最低年限后,今年12月1日后退休的参保职工,必须补齐在职期间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纳金以及利息,并且男退休职工在职期间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要达到25年、女职工要达到20年,如果达不到这个最低年限,须由职工本人一次性补足,方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礼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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