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教育和关怀,融化了囚犯冰冷的心。日前,龙口市一名因故意杀人而被宣判死刑的囚犯,向政府提出了一项申请: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献,向社会赎罪。
死囚名叫李学民,今年37岁,系龙口市北马镇后诸留村村民。今年1月22日,他将一名拾荒妇女骗至家中,残忍地用铁锤杀死并把尸体抛至荒野。案发后,李学民被检察机关逮捕。关押期间,看守所民警把他列为重点教育对象,轮流对其进行苦口婆心地教育改造工作,使李学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巨大变化。李学民幡然悔悟,一度迷失的良心得到复苏。在得知生命已走到终点时,李学民诚恳地向政府提出无偿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和救死扶伤,以此来向社会赎罪并报答政府对自己的教育。他在捐献遗体的申请中写道:“虽然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是,在看守所里,政府和民警给了我人生最后的关怀。我现在仅拥有健康的身体,把它捐出来或许能够做一些补偿。”
日前,龙口市“红十字会”已接受了死囚李学民捐献遗体的申请,对其捐献行为给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