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维护劳动权益的一道屏障,签订劳动合同是“双赢”的好事。然而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我市劳动合同的签订存在“顽瘤”,严重损害着劳动者利益。
劳动合同期限越签越短。目前,我市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占签订总人数的3.2%,1—5年的占61.7%,无固定期限的仅占1.4%。据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追求职工年轻化、合同期限短期化,以便到期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将职工推向社会,这也间接导致了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上升。
劳动合同签订上的第二大“顽瘤”,是小企业多数不签合同。眼下,我市共有个体和私营企业12.37万户,职工44.05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仅28.6%。在这些企业中,普遍存在“三多”现象,即不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法用工多,家族化、亲属工多,使用退休、下岗、停薪留职人员多,从而导致了“有关系无劳动”的隐性失业和“有劳动无关系”的隐性就业大量存在,劳动者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此外,我市一些外资及港、澳、台企业还存在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故意压低缴费基数,拖欠工资,违规延长工作时间等问题。而在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的国有、集体企业中,因一些做法不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也存在不少弊端。
劳动保障部门人士分析说,劳动合同签订“顽瘤”的存在,主要与经营者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有关。此外,劳动者也缺乏长远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有人认为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合同无所谓,这反过来又助长了用工方的违法行为。该人士表示,近期劳动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以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的执法行动,突出解决“有劳动没合同”和“有用工不参保”两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