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冬季征兵开始 市安置办将统一发放《优待安置证》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11-28 07:45:58
A+A- | 纠错

  今年刚入伍的新兵将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发放《优待安置证》,非农业户口青年占用农业指标入伍的将不能得到此证,同时,将来退役后也不能享受政府部门的安置待遇。这是记者昨天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了解到的。

  据介绍,近几年来,城镇青年参军踊跃,经常出现非农青年挤占农业指标的现象,给政府的安置增加了负担。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民政部门决定今年开始从源头抓起,统一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根据户口性质,被冠以“农字”和“非农字”字样,分存根和证书两联,存根由民政部门留存,证书由士兵家长自己保存。本人退役后,凭此证方可办理安置手续。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