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小时工最低工资保障

来源:烟台日报  2002-11-26 1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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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适应多种用工形式的需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市于近日公布了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钟点工定下了“保底价”。此举将促进这种灵活就业方式的发展,有利于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合同保障办法。

  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长岛县每小时45元,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每小时4元,海阳市、栖霞市每小时3.5元。小时工的工资按小时计算,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最低工资规定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小时工劳动强度大、职业不稳定等特点,以及他们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都由个人承担的实际情况。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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