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全机关查缴一批窃听窃照器材

来源:烟台日报  2002-11-21 11:30:59
A+A- | 纠错

  近日,我市国家安全机关对一些非法经销窃听窃照器材的经销网点进行了突

击检查,查缴无线彩色针孔式摄像机等窃听窃照器材一宗。

  根据群众举报和调查掌握的线索,我市国家安全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对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阳市等地涉嫌非法经销窃听窃照器材的经销点进行了集中检查,对经权威部门鉴定的专用间谍器材依法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我市安全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私自购买、持有和使用这类器材,一旦发现非法持有、使用这类器材的线索应马上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