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侦探”可以注册了 我市尚未接到注册商标申请

来源:烟台晚报  2002-11-20 15: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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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商标事务所获悉,随着《商标注册实施条例》的实施,私人保镖、侦探公司等一些特殊服务行业,如今也允许申请注册了。

  该事务所有关人员介绍,在新修订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注册商标增加了三大类,由原来的42类增加到45类,在第45类“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中,包含有私

人保镖、侦探公司、夜间护卫、社交护送(陪伴)等行业,这意味着公民个人和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注册从事这些服务的商标。市工商局商标管理科段立颖同志介绍,公民可以持身份证、公司可以持营业执照,通过商标事务所代理,向国家工商局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私人保镖、侦探公司,符合条件的,国家商标局将为其注册。据介绍,由于申请这些行业的注册商标,资质要求严格,我市目前尚未接到注册私人侦探商标的申请。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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