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三种情况可以报停暖气

来源:烟台晚报  2002-11-20 1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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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停暖的市民怎样报停?记者昨日从市热力办了解到,出现下列三种情况可随时报停。住房因买卖、租赁等原因使房屋产权人或居住人发生变更时,供用热主体关系也随之变更。住房买卖或租赁双方在买卖或租赁关系发生的同时,应做好冬季供热有关事宜的交接,明确责任。否则,新房屋产权人或租赁住户应负责供热费用的清欠交纳。

  新购住宅,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资部分已交纳给开发商,由开发商统一向供热企业申请供热,如已供热即表明购房者与供热企业的供用热关系成立,住户不需供热的,切莫以为自己没交暖气费而心存侥幸,应及时到供热企业履行报停手续,否则,用户或房屋产权人应承担交纳热费的责任。

  供热运行期间,如用户要求停止供热,应事先到供热企业申请报停,经供热企业同意后办理相关报停手续。同时用户应承担室内供热设施拆装费以及因停热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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