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在表述党的性质时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一提法是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
市委党校副教授刘青说,“这一提法,是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首次提出来的,表明党没有把自己封闭在党自身与中国工人阶级自身之内,而是把党的命运、中国工人阶级的命运始终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党的历史使命、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始终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紧紧联系在一起。”
市委党史研究室李清汉副主任说:“经过80多年的发展,我们党的党员队伍,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