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 有劳动无合同现象当休矣

来源:烟台日报  2002-11-14 15: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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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在单位工作,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职工被放长假不让上班。在用人单位中出现的种种类似现象引起劳动部门的关注。从11月11日起,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将针对这一问题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将同今年开展劳动行政“一体执法”活动有效结合起来,把重点检查对象放在前一段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以及改制改组的用人单位。执法人员将针对用人单位中出现的“有劳动无关系”和“有关系无劳动”及不为职工参保等问题全面检查,落实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变更终止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缴费申报。本次检查将对劳动保障违法单位限期改正,并视违法情节的轻重,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和处罚。同时,将存有重大违法案件的用人单位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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