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信息桎梏
今年6月份,芝罘国税局在核对辖区新办企业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户数时,发现有上千户企业只办理了工商登记,却未办理税务登记。芝罘国税综合业务科科长张海军介绍说,长期以来,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工商、税务之间必须通报有关信息,税务部门对只办理工商登记、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难以及时全面掌握。如今,新《细则》规定:工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税和地税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张海军认为,通报管理机制建立后,类似的情况将有望解决,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令税务部门极为头疼的“多头开户”问题,也将随着新《细则》的实施迎刃而解。市地税局稽查分局的吴宝坤说,过去对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没有具体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国税、地税两种税务登记证件的问题,也使税务机关很难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所有账户账号。而新《细则》明确了国税、地税“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同时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否则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2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
凸现人性关怀
新《细则》中的第59条被有关专家称为“人性化条款”,即司法、执法部门在采取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时,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的住房和用品。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审理科的王俊峰等人告诉记者,这实际上意味着,“虽然偷税行为该处罚,但是执法部门不能为解决偷税行为,而剥夺了人的基本生存条件。”据悉,这一人情味十足的规定不仅是税收征管立法上的重大突破,而且在我国法制建设史上也开了先河。
王俊峰还对新《细则》中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规定极为赞赏。他说,新《税收征管法》中有“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的规定,但究竟怎样属于“有特殊困难”,一直没有明确。新《细则》在第41条给予了明示,这样当企业符合规定时,就可以提出申请并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延期缴纳。这对在短期内缓解企业资金的压力将有很大帮助,有利于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倡导诚信纳税
市地税局有关人员跟记者讲过这样一个案例:1999年初,《焦点访谈》披露了湖南省3家水泥厂欠、抗税事件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仅用了4个来月,3家水泥厂所欠的586万元税款,就收回了大半。这可以说是一起典型的通过媒体曝光收回欠税的案例。然而,用此法清缴欠税,在全国毕竟是凤毛麟角,而欠税难收的现象仍较为普遍。
“现在就好办了。”税务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新《细则》从法律上确定了欠税公告制:“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用舆论监督的办法清理欠税,相信今后税务机关清理欠税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新《细则》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芝罘国税局综合业务科赵鲁娟副科长认为,这一规定将有利于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该局最近在3000户增值税纳税人中推行信誉等级管理后,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分别达到98%和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