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供热企业应根据天气变化,适时供暖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11-02 07: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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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进入11月份,瑟瑟寒风已让市民真切地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虽然暖气费早已交上,但根据规定,市区供暖要从11月16号开始,居民只能望着家中冷冰冰的暖气片渴望16号的到来。

  据中央气象台介绍,目前华北地区的气温是五十年来最低的一年。由于今年冬天来得早,北京市从昨天已开始为居民供暖。昨天,记者拔通了500筹资办公室电话,询问今年是否有可能提前供暖,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供暖的一些准备工作还正在进行,而且如果提前供热涉及许多方面的工作,操作起来比较复杂,因此目前还没有提前供热的打算。

  其实,供热企业不应一味拘泥于时间限制,而应根据天气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经营行为,因“天”制宜,适时供暖,满足居民需要。只有真正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居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来考虑,才会真正让市民在严冬感受到温暖,企业才会取得长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初审:杨胜武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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