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我市继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龙口粉丝三种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之后,又有烟台中粮葡萄酒有限公司、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白洋河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企业首批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审核。
据专家介绍,我市三种产品通过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只是迈出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第一步,而涉及这三种产品的企业和个人要想得到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还必须获准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即达到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条件和资质。今后,我市凡达不到条件和资质的企业,将不准再使用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龙口粉丝这些原产地域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