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普遍教育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分类施教,使绝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进一步澄清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巩固了转化成果,推进了教育转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对已转化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巩固成果。一是对国家取缔“法轮功”前退出的人员,由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班,集中一到两天时间,组织他们观看录像、挂图、展览及统一授课和座谈交流,进行系统教育。二是对国家取缔“法轮功”后仍练过功,但较快退出来的人员,把教育时间延长至三到五天,强化法律法规教育,注重对他们学习及思想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三是对国家取缔“法轮功”后参与过滋事活动,经过基地转化的人员,采取集中教育的方式,组织他们到教育基地进行一周的回访学习,开展揭批活动,写出远离邪教的保证。
对未转化人员,抓教育攻坚,促其转化。在排查基础上,制定了对“法轮功”未转化人员集中教育实施方案,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一个月集中教育转化。在人员、时间保证的同时,方法上由以“法”破“法”向以理除“法”延伸,由以情感化向正面教育延伸,保证了教育转化成果。对解除劳教和所外“法轮功”劳教人员,抓接茬和专项教育。通过组织“法轮功”劳教人员到教育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接茬帮教,让他们系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揭批材料,参与对其他未转化人员帮教工作,提高对邪教本质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