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审查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孙承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十五”期间烟台市主要计划指标调整意见和经济结构调整意见的汇报》。为落实省烟台现场办公会精神,调整意见根据我市情况,提出了国内生产总值由原计划五年平均增长11%,到2005年达到1550亿元,调整为五年平均增长14%,到2005年达到1700亿元;三次产业比例关系由原来的11:51:38调整为9:51:4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原来的24%调整为30%,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0%,外贸依存度达到35%。为确保实现计划指标,对“十五”期间经济结构调整的思路、任务和重点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和补充。
会议认为,调整意见充分体现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要求,符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市委贯彻省现场办公会精神的总体部署心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会议同意《关于“十五”期间烟台市主要计划指标调整意见和经济结构调整意见的汇报》,决定批准“十五”期间烟台市主要计划指标调整意见和经济结构调整意见。
会议指出,完成新的计划指标,任务十分艰巨。全市上下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与时俱进,加快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做扎扎实实的工作,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依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管理,既要讲增长幅度,又要抓经济效益,还要看经济运行质量,把我们的发展始终建立在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坚持速度与效益相统一的基础之上。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就业压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积极为烟台发展得更快、建设得更美,发挥聪明才智,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形成新一轮发展的强大合力,以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