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依法将大马路海滨景区两住户的房屋强行拆除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10-25 07: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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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芝罘区法院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将大马路海滨景区广仁街51号、富荣街12号两住户的房屋强行拆除。

  据了解,大马路海滨景区拆迁工作已基本结束,共拆迁居民3000多户,但目前仍有少数住户拒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给正常施工带来困难。为此,市建设局提起行政诉讼,芝罘区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两户采取了强制措施。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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