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烟台晚报刊登的《奇山56个单元遭“冷遇”》一文引起有关部门和该区用户的强烈关注,为使696户居民按时得到供暖,有关部门督促负责供热的民生供热有限公司尽快出台解决办法。
据了解,民生供热有限公司1997年从奇山小区管理处接管该区供热工作,由于此前管道设计不合理和该处地域起伏较大等原因,接管后的几年内存在供热质量问题。1999年该公司对辖区的内外管道进行了改造,去年又改造部分外网,使当年供热质量基本达标,用户欠费不交主要由往年供热质量问题引起。
昨天,该区一户居民提出:“往年室内温度达不到16度的规定标准,取暖费应该怎么交?”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居民室内温度每低1度,供热公司必须少收10%的取暖费,居民可“寸热不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