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贯彻执行国家人口政策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为主线,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人口再生产实现了历史性的变化,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成效显著,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
我市有一支稳定的计生执法队伍,为计生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为了使计生工作走上法治与德治并举的轨道,我市出台了各种计生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执法公示制等相关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计生部门的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执法范围和执法程序,有效规范了计生干部的行政行为,杜绝了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
法院、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是我市计生工作稳步发展的可靠保证。坚持司法公正,既维护了国策的公证性、严肃性,又有力地规范了计生干部的行政行为。同时,我市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每年由市人大组织人员巡视计生工作,检查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市制定出台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了对行政违法违章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了恶性案件的发生。由于措施得力,我市人口自然增长已经连续三年实现零增长,女性初婚晚婚率、计划生育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出生统计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