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就部分居民对热力部门为何提前收取供暖费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500供热工程筹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提前收取供暖费是全市热力部门的统一计划。作为500供热为何提前收取?主要依照烟建办[1997]95号文件中“烟台市市区集中供热收费(暂行)规定”第八条:用热费的收缴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止。居民住宅用热费由用户一次足额缴纳并以单元楼为单位,用热费收不齐的,供热单位有权不予供热。
在采暖期提前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环节:1、采暖期之前,要提前检修设备、调试相关机械;2、提前更换被损坏和已老化的大量设备;3、提前备足大量的煤等燃料;4、供暖后,要向电力、自来水、发电厂等部门交纳水、电、气等供暖费用等。据悉,如果将来供暖设施全部完善,采用热表计量收费后,先取暖,后收费是必然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