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办法出台 没有单位照拿养老金

来源:齐鲁晚报  2002-10-21 08: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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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讯 城镇范围内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照样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烟台市日前出台有关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均可享受养老保障。

  据了解,城镇自由职业者是指烟台本市或外来人员年满16周岁,男未满60、女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办法规定,上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得收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得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城镇自由职业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部负担。

  据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同志介绍,如果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实现再就业,基本养老关系一并转移,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者,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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