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户居有其所 廉租住房今起配租

来源:烟台晚报  2002-10-17 16: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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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今天开始向社会公开配租,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本月底。

  本批次受理范围为有芝罘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户: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失业职工中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方失业,另一方无业且子女未就业的;总工会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受理申请地点为申请人口所在地的市房产管理局所属房产管理处和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处。

  据了解,廉租住房首批将推出100多套,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为47—65平方米,月租金为按使用面积(约为建筑面积的70%)计算,每平方米1.25—1.12元。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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