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孩子为当老板竟偷父母

来源:烟台日报  2002-10-09 09: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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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一篇作业5角,扫一次地5角,背一次书包3角……这是8岁的一年级学生林某付给他的“打工仔”们的报酬。

  林某是长岛县黑山乡一个船老板的独生子,平日里见父亲对打工者们呼来唤去,神气十足,便心生羡慕,有了也当“老板”的念头。他分别找到几个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让他们为自己“打工”,被找到的几个同学竟欣然答应,并且在校外都叫林某“老板”。为了支付“打工者”们的报酬,林某开始是变着法儿向父母要钱,得不到满足便找机会从家中偷。在家中连续几次共计500多元的现金被盗后,其父怀疑是家中雇工所为,便到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民警经调查分析,把疑点集中到了林某身上。经审讯,林某供认不讳。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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