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集团等十八家企业被授予“法律重点保护单位”牌匾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09-29 07: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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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山东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工作委员会在我市举行仪式,为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山东环日集团等十八家企业授予“法律重点保护单位”牌匾。今后,这十八家企业将享受到山东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工作委员会提供的“法律维权服务”。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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