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6年儿子竟是他人的 1.2万元平息官司

来源:烟台晚报  2002-09-17 15: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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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辛茹苦抚养了6年的儿子,竟是妻子与别人所生!蓬莱市市民张某近日愤然向蓬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张某获得经济赔偿。

  1995年3月,张某与王某结婚,第二年生下一男孩,起名叫亮亮。张某因在乡下经营商店,很少回家。今年年初,他回家时发现孙某在他家中,妻子当时说孙某是来修冰箱的,但张某吃惊地发现儿子亮亮竟与孙某的长相十分相似。他立即领着6岁的儿子到烟台一家医院做了DNA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亮亮与他没有生物遗传关系。张某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王某离婚,并要求王某返还其对亮亮6年的抚育费及精神损失费。蓬莱市人民法院认为,此事发生后,张某精神受到很大刺激,其在公众中的名誉和威信也有所降低。这些都是由王某和孙某共同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依据法规有关条款,法院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王某与孙某共同赔偿张某的精神损失及3年的抚养费共计1.2万元。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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