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提高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率 涉农纳税人年受益1800万元

来源:烟台日报  2002-09-17 11: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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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新的税收政策让牟平涉农纳税人能够年受益1800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牟平国税部门获得的信息。

  从今年1月1日起,牟平国税局开始对辖区内涉农企业实行一项新的税收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提高了3个百分点。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农产品的税收负担,提高了区内企业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据悉,牟平区现有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0户,2001年共实现应税销售收入10亿元左右,抵扣购进的农产品进项税额6130万元,实现税金4700万元。按照13%的进项税抵扣率计算,预计这部分企业实现税金将相应减少1839万元。据分析,就这项政策来说,企业规模越大受益越多。按2001年数字,山东出口商品基地分公司牟平冷藏厂、九发股份有限公司、枫林食品有限公司、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今年全年将累计少缴增值税约1450万元。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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