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房管部门获悉,为完善房产企业的发展和制止房产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我市开始实施楼市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公示主要内容包括房屋销售中虚假广告欺诈合同和住房面积“缺斤少两”等行为;企业是否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销售许可证,依法对不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进行保修的房产开发企业进行公示;房产管理部门还将全面清理、整顿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对无照从业、发布虚假信息、不履行告知义务及违规收取佣金等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物业管理单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收费不规范和管理不到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