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很大成效。自1997年全市开展劳动年检工作以来,共追回拖欠职工工资526万元,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6700份,补办用工手续1031人,补缴社会保险金2608万元。
在开展劳动年检工作中,我市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工作,公布了连续三年劳动年检合格的99户用人单位为“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特别是将私营和外资企业劳动工作纳入到劳动年检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较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每年一次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使劳动政策深入人心,劳动者咨询政策、投诉举报逐年增多,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