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开展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出了新经验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09-01 07:34:37
A+A- | 纠错

  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出了新经验。

  我市检察机关对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对投资百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先后对206国道高速公路烟台段、莱州“大莱龙”铁路等八个超亿元的国有大型重点工程进行了同步预防。据统计,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参与工程预防项目49个,涉及资金12亿元,节约资金6200万元,没有发现一起职务犯罪的案件。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