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为企业追回259万元的欠款

来源:烟台晚报  2002-08-27 09:55:14
A+A- | 纠错

  昨天,海阳市人民法院为该市华源公司依法追回了259万元的欠款。

  2000年6月,华源公司与天津电器公司签订了买卖电机合同,津方欠货款259万元,当年9月,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但是津方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今年7月5日,华源公司一纸诉状将津方告上法院。经审判,津方需于10日内付清欠款。10日后,津方仍未还款。海阳市法院执法人员立即赶赴天津,向天津电器公司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但津方法人代表采取回避方式对抗执行。后来在法院执行人员强大的攻势下,终于昨天归还全额欠款。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