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能源监测中心加大能源监测工作力度,五年实现节能七千多万元。
《中国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能源监测中心五年间共监测锅炉2400多台次,对1500户煤炭使用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五百多户重点耗电企业进行了用电监测,提出整改意见六千多条,年实现节约价值一千五百万元。
烟台市能源监测中心加大能源监测工作力度,五年实现节能七千多万元。
《中国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能源监测中心五年间共监测锅炉2400多台次,对1500户煤炭使用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五百多户重点耗电企业进行了用电监测,提出整改意见六千多条,年实现节约价值一千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