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养老保险新规定:自由职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烟台晚报  2002-08-16 1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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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养老保险最近规定:只要在烟台市市辖区及各县市区城镇范围内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由职业人员,都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处介绍,参保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得收入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实得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镇自由职业者本人缴费基数的11%计入个人帐户。

  该政策还规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随同本人流转。符合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享受一样的退休养老待遇。目前,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已超过6万人。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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