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采取硬措施,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制度的通知》,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设立“中小学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专款,主要用于抵减家庭困难学生课本费,以及补助寄宿贫困学生的生活费等,对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病残儿童、父母双下岗的学生优先减免和资助。市教育局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与52名海阳特困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帮助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前不久,市委在全市开展了“爱心一日捐”活动,将一半的资金用于救助家庭贫困儿童完成学业。这些举措有效地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