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一周年,全市上下围绕“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实现山川秀美”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一系列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人民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围绕搞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我市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领导共发表电视讲话7人次,出动宣传车56辆次,发放宣传材料79100份,悬挂过街幕19幅,办宣传栏45块,张贴临时性标语1800条,粉刷固定式标语630条,建大型标语牌9块,拍摄专题新闻报道片5部、播放16次,利用电视打宣传字幕180条、播出36次,召开各类座谈会、专题会议15次,举办培训班2期。全市共投入宣传经费达30多万元,宣传覆盖率达到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