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到8月底前,我市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全市6000多个事业单位重新进行法人登记。
这次重新核准登记,有关部门将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颁发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对目前暂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仍按《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颁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同时,有关部门将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过渡到法人资格;对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的,机构编制部门将不再将其作为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到8月底前,我市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全市6000多个事业单位重新进行法人登记。
这次重新核准登记,有关部门将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颁发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对目前暂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仍按《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颁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同时,有关部门将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过渡到法人资格;对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的,机构编制部门将不再将其作为事业单位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