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法院执行工作实行“六分离” 有效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2002-08-13 0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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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法院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实行执行工作六项分离制度,有效杜绝了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腐败现象。

  以前,一起案件的执行从启动到终结,均由接办的执行人员一人操作,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程序,导致案件的执行出现马拉松式的情况和执行人员吃、拿、卡、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改变这种状况,莱州法院实行了查封扣押财产与评估、拍卖相分离;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执行权与执行异议审查相分离等六项规定。这项制度的实施做到了个案执行多人参与、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使执行权利得到了规范、合理、合法的运用,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在今年受理的1691件个案中,没有发生一起执行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收到了良好的司法效益和社会效益。

初审:杨胜武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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