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大批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娱乐丰富、治安良好的新型社区,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烟台各县市。作为当前城市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的社区建设,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社区建设距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
首先,一些地方居民的自治意识还很淡薄。现在居委会开办的各式各样的服务和活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吸引群众和凝聚人心的作用。但居民的自治和参与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居民还只停留在“你给我我高兴,要我做就不行”的层次上。
其次,政府转变职能尚未到位,社区行政化倾向急需引起重视。一些地方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做了许多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些城市的市、区政府转变职能,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目前,一些政府部门把本属于自身的任务压给社区居委会,还热衷于到社区设机构、挂牌子。这种行政化倾向,使社区居委会不堪重负。
第三,社区居委会也要强化自治意识。一些社区干部总认为社区是最小一级的政府组织,哪一个部门都不敢得罪。不管是哪一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也不管这些工作该不该自己去做,都疲于奔命地去应付。结果社区居民自己的事务,却没有时间办,没有精力管。
第四,开展社区建设,一定要实事实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只有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文明程度,社区建设才有着力点。当前,一些小区创建工作滞后,有的地方搞一些形象工程,重视场面上的活动,满足于表面化;还有的地方只注重硬件建设,而不在服务上下功夫,尽管投入很大,群众却并不满意。有关部门要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基层,管理的重心向社区倾斜,从各自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热忱为基层居民服务。
当前,社区建设尚处于政府推动的初级阶段,要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还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和广大社区工作者一定要再接再厉,力促社区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