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录取档案寄递方式有变:考生签字 现场速递

来源:烟台晚报  2002-08-12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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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将采用新办法寄递到招生学校。

  以前录取考生,一般由市招办将考生的档案直接提供给录取现场的高校;由其招生人员带回。省教育厅今年规定,所有考生的档案必须由各地市招办和邮政局统一办理邮寄,考生个人禁止携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档。提档后,由当地招办和邮政局的人员一起,为考生当场办理邮政特快专递,同时考生要签字。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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