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目标,坚持在发展中规范金融秩序,在规范中加快金融发展,使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到6月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主要金融运行指标均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为了维护社会信用秩序,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今年以来,我市广泛开展了“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到6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已累计评定信用村614个、信用户26892户,农村信用环境得到进一步加强。针对当前企业改制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市人民银行出台了《烟台市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认定标准及原则》,确定了全市逃废银行债务限期改正企业名单,促使8户企业全部或部分落实了银行债务,合计金额1448万元,债权保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与此同时,市人民银行还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县市区支行的金融债权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社会监督、制度约束,银行、企业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维护社会信用秩序的良好氛围和机制,今年上半年,全市有35户企业进行了正常改制,累计保全金融债权1705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