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人员不该自己解决工资

来源:烟台日报  2002-08-05 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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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要增收,科技要先行。然而,记者日前在农村采访时发现,由于农技推广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没有落实好,致使乡镇农业科技人员面临种种困难,有的乡镇农技干部科技推广忙煞人,到头来却连一分钱的工资也拿不到。这种局面如果长期继续下去,势必影响农业的增产、农民的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记者在我市一出名的果业乡镇采访时,看到一些农科人员在田间现场指导极其卖力,现身说法时更受到农民朋友的欢迎。看到如此情景,记者很受感动,在中间休息与之交谈时就问起了他们的收入情况。没曾想,听到这样的问话,他们个个立刻面露难色,接着就将一肚子的不满和委屈倾倒出来:“现在,像我们这些国家正式的农技推广干部,在其他的县市区都重新归到上级农业部门统一管理,推广经费和人员工资都有了保证。而我们现在仍然属于乡镇管理,尤其是在机构改革之后,一分钱的工资乡镇也不再负担,让我们办实体自己解决……”后经深入了解,他们所说的完全是事实。

  据调查,属于国家正式农技干部但工资没有落实和保证的情况,在我市并非存在于个别乡镇。问题是,一线的农技干部最辛苦,为农业增效所带来的作用也最大,而他们的工资到底应不应该完全由他们自己来解决?如果他们要靠自己干实体来解决自己的全部工资,他们还有没有义务再担负那些自己根本不可能获利的农技推广工作?那么,今后在效益农业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极其重要的农科推广任务,将由谁来担任?

  受访的农技干部还告诉记者,因为工资没保证的缘故,他们乡镇农技站已经五六年没有进大中专毕业生了。试想,如果这样下去,今后在这些地方,农技推广工作是不是就将后继无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

  那么,就请问,这些乡镇长时间不发给农技推广人员一分钱工资的做法是不是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实在没有想到,现在还有那么多的乡镇农科人员的境遇竟是那样糟糕;也没有想到,这些一线的农科人员的思想境界是如此之高。记者还了解到,他们这些干了二三十年,有的已是年过半百的农技干部,为了多创收一分钱,有时就连为修筑公路搬石头、上螺丝的脏活累活都抢着干。而为了有效地进行农技推广,所开展的服务完全是无偿的,他们却无怨无悔。

  什么事情都要“按理儿来”,这毕竟对他们不公平,这样下去必然会给我们的事业带来损失。所以那些地方的领导同志还应入情入理来考虑,更应当为农业现代化事业来考虑,想方设法把农业推广经费及其人员的工资解决好、落实好。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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