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化肥是农作物丰产丰收的重要保障。但据笔者了解,当前我市化肥市场上的复混肥料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产品混迹其中,影响了当地的农业生产。
据有关专家介绍,化肥市场中的“水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一是将二元肥当做三元肥来销售。如有的复混肥料标注N16PK16,从其外观看很容易当做是氮磷钾三元肥。但经检查发现,这些复混肥中几乎不含磷,实际上是把含N、K的肥料充做含NPK的肥料。如误当成含磷化肥使用,必然会影响农作物对磷的需求,也就会影响到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二是化肥成份标识不完全,如含氯的复混肥料未按规定标注含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化肥中氯含量大于3%的,应当在产品包装容器上标注含氯。如未注明含氯的,则在检查中必须检验含氯项。应当提及的是,有的含氯化肥对农作物不适应,表现为易烧根而导致减产或坏死。此外,在给果树施肥时不能用含氯化肥,这方面的教训应当记取。三是单一养分氮、磷、钾低于标准要求。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单一养分氮、磷、钾含量不得低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5%。而据了解,我市一些地方的化肥单一养分只为百分之零点几,明显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四是虚报总养分含量。所谓总养分含量是指氮、磷、钾三者之和,不包括其它中微量元素。但据一些质检部门介绍,我市化肥市场中不少化肥品种的包装上明显存在着欺诈现象。如其标注的总养分含量为45%,但经检测仅为30%;有的外包装标注总养分含量高达70%,但经检测却是30%,标注量明显与实量不符。究其原因,是一些生产企业将中微量元素如硫、镁、钙等计入了总养分,故意欺骗消费者。
化肥市场中的这些“水份”,理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警惕。在购买化肥时,一定注意鉴别其品牌、包装、质量说明,发现可疑问题,可就近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联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