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淡出”特大型企业 丛林集团挺进“第二军团”

来源:大众网  2002-07-30 09: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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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年初开始的按国际通行新标准划分的企业类型日前向社会公布。按照这一标准,我省的(特)大型企业由原来的1000多户缩减为297户。民营企业首次入围,并新增交通和商贸企业。

  新的标准按企业的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确定其规模。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两项指标均超过(含)50亿元的为特大型企业;超过(含)5亿元的为大型企业。而此前是按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总额标准来划分的。按照新标准,海尔等26户企业被确认为特大型企业;浪潮等271户企业为大型企业。其中一汽—大宇(烟台)发动机公司等14户企业“淡出”特大型企业行列。

  据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后认定企业类型不再区分所有制,因此山东丛林集团、淄博博山企业集团等3家民营企业首次出现在大型企业中。

  据了解,此次确认一并取消了企业行政级别,自2003年起按照新的名单进行报表统计,以后每两年动态确认一次。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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